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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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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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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对象产品 |
仅以电机·电子设备的最终产品为对象
有医疗设备、监测设备、大型固定工业工具等豁免产品 |
以所有的电子信息设备的产品·零部件·材料·包装材料为对象无使用对象外设备 |
| 限制含有害化学物质 |
所有的限制对象 |
只限重点管理目录对象设备为限制对象
此外无限制(只需附加标注) |
| 6种有害物质含有量的把握 |
1种物质含量超过临界值时不需要另外控制(因不可用) |
对所有的零部件,应分别把握6种物质的含有量→有可能导致在欧洲调查结果不可用 |
| 有害物质豁免项目 |
有 |
无 |
| 取得认证 |
无 |
被纳入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应取得3C认证 |